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有关要求,现将《突泉县嘉源苯板复合板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内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突泉县嘉源苯板复合板厂建设项目
建设地点: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太平乡曙光村
建设单位:突泉县嘉源苯板复合板厂
建设内容:项目总占地面积17000m2,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:1条苯板生产线以及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。
本次验收范围: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主体工程、辅助工程、公用工程、环保工程及配套配套环保设施落实情况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。
联系人:戴主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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