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***医院救护车库及后勤用房新建项目第一次澄清
******医院救护车库及后勤用房新建项目
项目编号:兴公资交易[2024]建设(公开)0163号
澄清内容: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.9.1踏勘现场中:1、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。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规定 时间、地点集合,参加现场踏勘。
现变更为:1、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。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规定 时间、地点集合,参加现场踏勘。2、由于其他原因,未能到达现场进行踏勘的单位,须提供承诺书,承诺书时间与踏勘时间一致,******,联系人收到承诺书后向投标人发出电子《承诺书回执》。
其他不变。
******有限公司
时间:2024年9月4日
- 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