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<建设项目竣工******有限责任公司20万立方商品砼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:
******有限责任公司20万立方商品砼站项目
******有限责任公司
建设地点: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后乌兰哈达嘎查乌兰浩特市矿产资源加工区
公示内容:竣工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等
公示时间:2024年07月26日-2024年08月23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咨询项目验收相关信息。
联系人: 王丽敏
联系方式: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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